2016-12-16 研商「開放政府政策目標與工作推動」會議-唐鳳致詞稿

大家好,早安:

感謝各位副首長在繁忙的公務中,撥冗出席這場會議(也歡迎詹主委親自出席)。今天在這裡齊聚一堂,是行政院推動「開放政府這項重要工作的起跑點,希望透過我們的討論凝聚共識,對「開放政府」的內容、策略及目標,有更為一致的理解。

要先說明的是,這次會議,如同我在行政院所主持的其它會議一樣(比如最近關於電競選手獎勵輔導的跨部會協調),都會請速錄師當場製作逐字稿,提供與會者閱覽及修訂,然後在會議後十天公開上網。也就是說,任何人在十天之後,都可以在「公共數位創新空間 (Public Digital Innovation Space, PDIS) 」小組的網站上(大家只要上網搜尋PDIS.TW,就可以找到這個網站),閱讀這份會議逐字紀錄,並且提出看法與建議。這樣做的好處,不只是資訊透明,更可以讓未來相關議題討論,建立在今天我們討論的基礎上,這就是透過開放政府健全民主的其中一種方法。

回到主題。如果從國際觀點來看,開放政府的概念,與民主制度中的其他元素相較,相對新鮮,也還在持續演進,但已經成為全球趨勢。舉例來說,我上個星期人在法國巴黎,參加2016 OGP 開放政府夥伴聯盟年會,會中,共有超過2500位代表,分別來自一百多個國家,有二十幾個國家的總統、總理,以及部長級的人士與會。德國的內政部長Thomas de Maizière,更表示:「未來,人們不會再把國家分為左派或右派,而是用開放與封閉來區分。」

值得驕傲的是,台灣,並沒有在「開放政府」的浪潮中掉隊,事實上,因為我們在數位科技應用的領先,以及網路社群的發達,台灣在「開放政府」的舞台上,具有相當的國際能見度。在法國廣播電台的報導中,也提到「明日的台灣,肯定有賴於零時政府的公民-那些hackers。」

然而,開放政府的真諦,就在於政府與民間的協力,單單仰賴民間的熱情一定無法成事,政府機關才是「開放政府」不可或缺的要角,沒有政府的投入與推動,「開放政府」的實踐,勢必事倍功半。蔡英文總統在本月一日曾表示,「希望政府持續引進駭客(hacker)精神,推動開放政府以及數位國家等工作」。而林全院長,也在兩個星期前的行政院會裁示:「『開放政府』是當前政府的基本理念與政策目標,如何透過資訊透明公開及擴大公民參與,建立政府與社會各界坦誠對話、相互信任的夥伴關係,政府各部門都必須重視。」

那麼,「開放政府」的內容是什麼?「開放政府」有最基本的三大核心要素,也就是透明(Transparency)、參與(Participation),以及課責(Accountability)。

「透明」指的是政府將各項作為公開,並將專業術語轉化為常民語言,讓關心議題的每一個人,都能夠盡早瞭解議題內容。而當公眾經由透明化程序,瞭解政府規劃中的議題後,政府在決策過程中,邀請公眾盡可能對於自己關心的議題,提出感受及想法,在這個「參與」的過程,政府除了傾聽之外,更需要釐清誤解、凝聚焦點,整合方案。而當透過公眾參與後,參與者會想進一步瞭解將獲得何種回應。所以,後續必須提出協調各方意見的完整紀錄,讓各方觀點都接受公評,也讓公眾瞭解此項議題有哪些爭點,及已協調出哪些具體結論或承諾,方便公眾持續關心與監督,這就是「課責」。

透過這3大支柱,也就是政府運作讓大家知道、讓更多人加入、還要能在事後檢視權責歸屬及執行成果,建構出開放政府的基本理念,但這還是一個發展中的概念,上周巴黎的OGP大會中,經常提到的第4個元素是「涵容」(inclusion)或「多元」(diversity),要讓原本沒有關心公共事務習慣的民眾,也意識到參與的重要性,而能「從離自己家最近的地方做起」,避免公民容易受煽動性言論的撩撥,養成難以就事論事討論的惡性民粹。

其次,「開放政府」想要達成的目標,又是什麼?

簡單來說,就是希望透過擴大公眾在事前,以及決策過程中的參與,讓公共政策的思考,更周延、更平衡,同時也降低公眾因為不了解與被排除,對公共政策所產生的疑慮及不滿。

現行制度在政策及法規的制定過程,雖然也有公告或舉辦公聽會等作為,但,仍難免有與會者不足涵蓋所有利害關係人,或是利害關係人因不信任政府而缺席的情況發生,甚至某些情形下,政府機關在過程中「已讀不回」,只有公開沒有對話,只有參與沒有回應,這樣的開放政府幾乎是沒有靈魂的,更會傷害人民與政府間脆弱的互信基礎。我一向認為,人民對政府的信任,與政府對人民的信任是等量的,人民對政府的不信任,正來自政府對人民的不信任。

各位或許已經注意到,投資貿易相關的法律以及所有法規命令,從9月5日起,在行政院公報公告周知的時間由14天延長到60日,最近行政院進一步要求,從明年一月起,這些須公告60日的法律命令,都必須上「眾開講」平台,就是希望不只是單純的資訊公開,更要能傾聽並回應各方的意見,才能逐步建立互信。

當然,我們並不樂見「開放政府」的工作程序繁複,變成公務同仁不可承受的負擔,所以希望透過數位科技與資訊系統的輔助,彌補既有制度的不足,尋回「缺席利害關係人」(missing stakeholders),建立更完整的對話管道,成就更為全面的包容與共識。

我個人一向的想法,只要是機器可以做的事,就不必讓人來作,舉例來說,我到行政院服務後,就開始推動Open API,讓政府龐雜的資訊變成機器可讀,更容易運用,改作及整合,最近這個議題的初步方案,包括採購法令的修改,也在國發會及工程會的努力下,放在眾開講平台上,公開徵詢大家的意見。

至於,「開放政府」的推動策略?

要強調的是,開放政府的工作,各部會才是主角,行政院只是扮演政策統合及後勤支援的功能,前面提到的PDIS小組的定位,是行政院內部推動「開放政府」的幕僚編組,協助各部會建立「開放政府」的處理能量,以及提供開放政府技術上的支援,例如,PDIS已經在網路建置一個簡化內部溝通、強化跨部會合作的協作平臺Sandstorm;又比方政策統合方面,我們正透過資訊的串接,與農委會及財政部協作,建立部分品項的菜價看板,希望藉由資訊的對接與透明,讓各界充分掌握當下各環節間農產品的價格及供給運銷,而能消弭人為炒作及民眾疑慮。

另外國發會在「開放政府」領域已有相當的基礎及經驗,未來仍是開放政府主要的幕僚部會,將持續引領各部會推動相關工作。例如,前面提到的眾開講,以及最近在網路上愈來愈紅的提點子,都是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Join)的一部分,join平台其實已經涵蓋開放政府透明、參與及課責,未來會持續強化它的功能。此外,還有已經推展一段時間的政府資料開放(Open Data),在座兼任資訊長的副首長,一定也不陌生。

「開放政府」要能夠真正落實,必須要內化於各部會的組織職能之中,並以適當的制度及人力作為基礎。因此,林全院長在院會中特別提示:「開放政府的工作,各部會應該有專人來負責整合、聯繫與協調,請各部會指派具有公眾溝通熱誠、熟悉政策業務與網路工具的同仁全職擔任,且由各部會資訊長或副首長,(也就是在座的大家),直接督導。」

換句話說,各部會都要指派開放政府的專責人員,而且是相當層級以上,獲得充分授權,才能發揮整合、聯繫與協調的功能,否則如果專責人員在機關內部都無力溝通協調,又怎麼能期待能對外與民眾對話協作。而為什麼要專責呢,各位如果回想隨著台灣民主的進展,政府更加重視民意,所以目前各部會都必備專責的國會與新聞連絡人員,行政院及各部會的國會新聞連絡人也都建立SOP,彼此間有緊密的合作。

同樣的,隨著網路社會的發達,民眾有更簡便快捷的管道參與公共事務,要能保持與民意緊密結合,誠如前面德國內政部長點出來的,開放政府已是不可回頭的潮流,而且是長期持續的工作。基於同樣理由,也建議以常任人員來擔任(常任文官,國防部可能是軍官),便於工作的接軌與經驗的傳承,雖然我知道有一些部會的機要人員,在開放政府工作已經有很突出的表現。

至於開放政府專責人員的專業技能,除了善用網路工具,瞭解網路文化外,大體而言就是轉譯、主持及記錄,有些我們會提供資源,例如前面提到的速錄人才資料庫,也會建立跨部會的網路協作平台,方便跨部會橫向溝通及經驗分享,不會讓各部會專責人員感到孤單;另一方面,未來幾個月會請國發會辦理工作坊,協助各部會專責人員一步一步上手。

我如果這樣持續宣講下去,今天就會變成個人理念的佈道大會,這和開放政府的精神完全違背。最後跟大家分享一個基本觀念,開放政府通常不需要等到政策或方案面面俱到,才跟民眾溝通對話、開放公眾參與。我常覺得方案愈不完美、愈可能有爭議,民眾愈有參與的動力,政府愈有必要提供更多資料,愈有可能召喚民間協作,未來施政阻力也愈小。

所以接下來,就請各位首長及副首長針對上述「開放政府」的說明,提出看法,建議或者是毫不留情的質疑。同時跟網路上的朋友說一聲,我們測試直播暫時先告一段落。關心的朋友們,在十天之後,上PDIS網站,就可以看到本次會議的全貌,也可以留言提問或是分享心得。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