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鳳政委您好,最近關於社會企業、B型企業、企業CSR有一些疑惑,因此想請教政委對於以下這些問題的看法。
- B型企業、社會企業與CSR是什麼?他們三者有什麼不同?2. B型企業應該是從社會企業角度來推動嗎?是否應該以提升企業CSR的角度來討論呢?3. 政府對於B型企業的看法為何?政府應該要推動B型企業嗎?4. 什麼企業(產業別、規模大小)適合申請B型企業呢?5. 對於CSR的部分,政府有專責單位嗎?政府目前是如何提升企業CSR呢?6. 現今的企業CSR報告書的強制性,對於企業社會責任有實質的效果嗎?如果企業成立基金會只是為了要進行避稅活動呢?
謝謝您,期待您的回覆
1-1. B 型企業,可能指 B Labs 認證的 B Corp,也可能指公益公司(Benefit Corporation)。
1-2. 社會企業的現行定義,請參考簡報: http://www.slideshare.net/vtaiwan/ss-70125094/3 。
1-3. CSR 可能是「企業社會責任」,也可能是「企業永續報告」。
2. 我覺得這兩個進路互補,是相輔相成的。
3. 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在 http://www.scocar.org.tw/ 提出的具體建議如下,近期將在 vTaiwan 開啟討論:
3-1. 放寬公司法第1條規定,令公司得同時追求「營利」以外之其他社會或公益目的。
3-2. 修正公司法第23條,使負責人得考慮利害關係人利益。
3-3. 新增兼益公司專章(節)。
4. 我想主要的判準,是能否將「社會公益」作為經營的永續目標,不一定以產業別、規模大小為限。
5. 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推動資訊,請參考: http://www.csronereporting.com/news_2579
6. 以上述連結中「報告品質可能呈現M型化趨勢」的判斷來看,應該是兩種情況都有。
是否能提供日前12-02 社會企業專章修法討論中,所使用之簡報內容(黃銘傑:我們現在給大家的簡報裡面有兩份,一份比較小的也是橫的,另外一份比較大的,因為我們的助理非常認真,只要有新的資料就會開始增加…略)https://sayit.archive.tw/2016-12-02-社會企業專章修法討論#s16569
黃老師的簡報,敬請參考:http://www.slideshare.net/vtaiwan/ss-70253832
這是修法研議檢討過程中之參考文件,未來公司法中是否訂定社會企業專章或專節,尚無定論,歡迎到 http://vtaiwan.tw/social-enterprise/ 留言討論,我們會邀請具建設性評論的朋友,出席明年初的線上諮詢會議。
謝謝您~社會企業是一個很值得討論的議題除了偏向社企型npo的組織以外,希望也能多納入社企型公司的意見,讓兩方都能充分受到立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