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鳳委員 您好:
幾個問題想請您轉達或考慮看看有無相關的解決方案,能增加民眾對於目前疫情以及疫苗政策的直接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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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疫情指揮中心每日記者會僅限記者提問,導致問題通常侷限於政治關聯之題目或者 PTT 等平台的熱門議題,對於影響較少群體但仍重要的問題並沒有相關的機會可以被指揮中心了解納入討論或考慮,且 PTT 帳號申請暫停也讓大多數的人無法透過此平台將意見提出;而疾管署署長信箱雖然是一種方式,但流程不透明且冗長,亦必須提供所有個人資訊導致建議者可能因所建議之內容有所顧忌,並不能算是一個好的形式。政委是否有更好的形式能讓民眾提議甚至是票選對指揮中心的政策或執行之建議,讓民眾能有主動參與的途徑,而非只能被動由專家小組以不公開的形式進行決策?(因為有時決策並不符合國際目前的科學實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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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指揮中心雖然可能因政治因素不願意直接講明疫苗不足的現實情況,然而所訂定之政策皆依照 WHO 建議中疫苗取得有困難時的最大延遲時間為施打週期(此時間 WHO SAGE 小組並未提供科學證據證明對疫苗有效性的影響),而非依照 WHO 建議之施打週期。例如:以 Moderna 疫苗為例,引述自 WHO 該疫苗之使用建議,Moderna 疫苗第二劑接種時間應為 4 週,必要時可延長至 6 週,僅在疫苗取得困難時為了增加覆蓋率最長可延長至 12 週:
SAGE recommends the use of the Moderna mRNA-1273 vaccine at a schedule of two doses (100 µg, 0.5 ml each) 28 days apart. If necessary, the interval between the doses may be extended to 42 days.
Studies have shown a high public health impact where the interval has been longer than that recommended by the EUL. Accordingly, countries facing a high incidence of COVID-19 combined with severe vaccine supply constraints could consider delaying the second dose up to 12 weeks in order to achieve a higher first dose coverage in high priority populations.
Compliance with the full schedule is recommended and the same product should be used for both do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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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上述 12 週之建議(亦即指揮中心目前對於非 1 至 3 類者訂定之第二劑施打間隔),並沒有提出相關科學依據,部分研究亦顯示第 10 週開始第一劑效力將開始減弱,亦即可能對第二劑施打之保護力產生影響。美國 CDC 也表示因為相關延後施打之研究數據量不足以支持延後施打對保護力的影響改變,故仍建議 6 週內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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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國內疫苗嚴重短缺的情況,盡可能增加第一劑覆蓋率必然是優先項目,但以目前政府的公開資料計算,Moderna 疫苗未到貨數量(395 萬劑)大概僅能支持已施打第一劑者施打第二劑(假設目前所有現有之 Moderna 365 萬劑皆作為第一劑使用)。然而先前透過殘劑方式施打第一劑 Moderna 的民眾,雖然指揮中心在 6/29 記者提問時答覆表示第一劑為殘劑者第二劑仍可預約殘劑施打,但實務上指揮中心給予醫院的施打指示並不允許殘劑作為第二劑施打,即便有多餘的 Moderna,依然以第一劑優先。若之後的 Moderna 疫苗到貨後仍保持此政策,即無法確保所有施打第一劑 Moderna 者能獲得第二劑同廠牌疫苗,而當初就不在前十類的殘劑施打者依照目前第二劑預約規則依然以類別順序優先而非施打時間排序的狀況下,屆時殘劑施打者必須冒著超過 12 的風險、或者需自費數十萬元去國外施打,回國後還要增加相關隔離等防疫成本以及染疫風險。指揮中心是否應修正目前 Moderna 殘劑的使用方式,改以滿 28 天、但非前八類、且優先以第一劑施打為殘劑者開放登記來確保第二劑疫苗的有效性?以目前施打之類別排序政策,假若於 7 月初登記殘劑且施打 Moderna 者,在 9 月屆滿 12 週前,以台灣目前 Moderna 到貨之頻率以及速度計算(每十天進貨一次,每次約 22.5 萬),屆時的量必然不足讓後面的類別預約或施打、更遑論施打殘劑之非十類施打者,形同疫苗殘劑孤兒。目前 NIIS API 已有能力判斷第一劑施打時間以及廠牌,醫院可以於殘劑登記系統做相關篩選查核,來限制目前殘劑(也就是本來就只能浪費掉的部分)給第一劑已經施打殘劑者候補,避免導致第一劑大於第二劑量的問題,也可以更有效的解決殘劑施打者的排序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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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數家族成員與同住者幾乎都為一線且為收治確者者之大型醫院,因敝人不屬於前十類之範疇,在第一類同住者的三類優先施打身份(C03E)於 5 月尚來不及造冊即因疫情爆發而被取消時,為了避免風險和免於家人工作可能造成染疫的心理壓力,花費了相當的心力尋求殘劑做自力救濟。至今雖然施打了殘劑,但身邊有不少類似情況的朋友接遇到了上述的問題,以目前的政策而言,對於一類醫療人員和其同住者來說每天都是煎熬:不論是沒有疫苗、或是好不容易排到了殘劑,未來的疫苗之路都沒有明確的答案。
以上建議,供委員參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