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同性婚姻法過了,你們會去辦這種手續嗎?看到你的回答,感覺你才是"巷子內"的人;我相信這法是個"緊箍咒",不管是對同性戀或是異性戀,有聽過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嗎?激情時刻可能不會想到這步吧!

內文如標題所示。

您好,去年法務部盤點《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執行情形,規定配偶權益之法規計 498 項:
:link: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0zCm8yD2CGAZU00el9ocmNrS2M/view
這些是專屬權益,在一般民事約定的範圍之外。當然相對應的,誠如您所說,配偶也互相負有義務。
我個人未來的意向,和工作沒有關係,就不詳細回應了,請見諒。

Yes , I do , but not fore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