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單位大多沒有資料倉儲的設置,是否會建議資訊系統資料集中倉儲與應用?

現有資訊系統林立,個別資訊系統大多是獨立維運,跨單位之間資料很少有交流與連結,像是戶政系統的門牌與地政系統的土地資料並沒有清楚的連結存在,大多倚賴人工針對模糊的文字進行辨識,主要是因為索取資料的行政程序冗長且並沒有跨單位的稽核存在
有在思考利用類似 Apache HBase 這樣的系統去收納各單位的所有資料庫,作為一個內部資料池,後續則是依據資料池進行分析應用,像是政策研究;進一步的透過排程程式進行過濾、轉換後將可公開資料轉送進另一個外部資料池,作為開放資料等應用的存取點,一方面也希望解決現有開放資料存取方式眾多的問題
不過這也許會與一些隱私保護產生衝突,因為許多蒐集的資料多了許多目的外用途,目前並沒有歐盟那樣的委員會去決定政府能與不能使用特定隱私資料在非原目的用途上,所以不確定往這個方向走是否會有更多疑慮?

我自己對數位人權的期望,是透過事前明確授權、事後可註記排除等法規設計,以及差分隱私、合成資料等技術設計,減少現行「目的外用途」的模糊空間。
如你所說,雖然目前的個資法和資料交換實務,界接上未必可以一步到位,但我想可以先從明確無涉個資的項目開始(也就是法定必須公開的資料,例如公司登記),先確立資料池本身的運作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