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業者,能透過自律,或者與第三方組織合作,落實事實查核

例如 FB 已經在國外有實施的檢舉機制、標示disputed、以及將爭議新聞連結到事實查核機構的查核結果等等作法。是不是能協助與這些業者溝通?

請參考行政院「網路爭議訊息之治理」專頁(rumor.pdis.tw),有完整的說明。

目前 PDIS 僅在問答集、連署案回覆等方面,協助政院部會及時回應,以及協助轉譯培訓:

另外補充,Google 此項服務以我所知,並沒有地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