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願景工作室訪問

1. 現在科技的進步帶動許多創新,但也產生許多亂象,您認為,政府該管制嗎?該管制到什麼程度?

針對顯然違法,或是意圖破壞公眾信任的應用,當然應該管制,但同樣的技術,也有能促進公眾之間的信任的應用方式。這些應用的進步,應該是我們可以努力挖掘,並促進發展的相關科技。​

2. 在數位時代,AI+大數據+機器學習,或是IoT,是許多產業發展的方向,但相對的數位人權也可能被忽視,您認為當前的法令或政策,如何兼顧利用大數據發展經營模式?以及民眾數位隱私。

首先,我們無論如何一定優先保障民眾的數位隱私,這是基本人權的一部分。作為施政參考的是統計數據,並不是個人資料。

在去年三讀通過的《統計法》架構下,可以運用客觀的統計方法,讓每一個機關來運行——沒有侵犯個資,個資也沒有離開機關——但是可以用各界討論過的一套統計方法跟評量方法,以建立客觀、可以互相理解的標準。

3. 許多企業鼓勵政府開放資料,特別是民眾的個人資料,認為可做很多的應用,您認為這對政府治理與個人隱私最大的挑戰是什麼?如何培養民眾對政府或企業的數位信任?

如同前一個原則所說,我們一定優先保障民眾的數位隱私,在這個前提下,我們才能開放相關的統計資料。重點不是要培養民眾對政府或企業的數位信任,而是政府蒐集、處理、使用資料的方式本身就要符合當責(accountability)的精神,隨時給出交代,讓民眾可以信任。

4. 國發會近期正式掛牌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專案辦公室」,但台灣多數個資掌握在大企業、特別是外商企業手中,最近如臉書頻傳個資外洩狀況,但台灣使用者對自己數據被利用或洩漏的狀況一無所知,台灣政府或民間有什麼辦法保障民眾的數位隱私?

針對資訊安全,政府今年起運用《資通安全管理法》建立的專責人員制度,以及明定比率之資安預算,來確保公務機關與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並同時帶動資安產業的發展。

不過,保障數位隱私這件事情,不是只有政府的工作。在科技日新月異的現在,每個人也都要學習,如何充份運用《個人資料保護法》明定的「查詢、複本、更正、停止、刪除」五項基本權利,來自我保護。

5. 您自己是怎麼處理及保護自己的數位隱私,請給讀者一點建議。

在密碼方面,推薦使用隨機密碼產生器,搭配密碼管理器,來管理自己的帳號密碼。另外,優先選用有「雙重認證」功能的服務,也是避免自己的帳號遭到外洩的好方法。

除此之外,大家可以多運用點對點加密、開放源碼的通訊軟體,並且參與資安相關的活動、了解資安的趨勢。若有機會,也可以鼓勵身邊的親朋好友能夠採用更安全的方式,來處理自己的帳號與資料。

學習好自我保護,我們才有彼此信任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