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您好:從新聞上得知您將負責跨部門協調關於台灣電競的分類,想冒昧請問您幾個問題!1) 請問您正在和其他部門進行協調了嗎?2) 溝通的部門包含文化部、體育署和教育部和其他哪些部門嗎?各部門與這個議題的關係為何呢?3) 關於這個議題,各部門討論時(或討論前)有哪些觀念或爭議須達到共識呢?4) 除了正名、分類外,您個人認為電競產業還需要哪些規劃才能進一步發展?5) 請問預計何時會有初步的討論結果呢?6) 您喜歡看電競嗎xD
謝謝委員!
1-5 關於厚植電子競技文化、培養運動表演業人才的協調工作,請參考逐字稿 https://sayit.archive.tw/2016-11-01-研商電子競技選手培育及獎勵輔導相關事宜#s13051
6 我自己從事相關活動,但比較不常看比賽。
簡要地說,該次會議的具體進展是,教育部認同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以及技術型高中課程規劃的相關規定,各技術型高中在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後,可自行設立電子競技領域之專班,並依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發展務實致用特色課程實施要點」,得向體育署申請補助。
此外,依照教育部提供之訊息,私立南英商工已擬於106學年度開設媒體動畫科(電競遊戲特色班)1班,招生名額48名。
至於電子競技選手服替代役,以及電子競技比賽應納入何項技藝與競賽之項目,以便在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過程中列入評比等兩項議題,我們也請相關部會研議,仍需要進一步討論,後續進度亦將公佈逐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