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多元化計程車

政委您好:針對目前交通部提及的多元化計程車一案,想請教您幾個看法。1.多元化的,是不是應該不只是計程車。而是所有透過網路媒合的資訊
例如美食熊貓、GoGoVAN、LaLamove這些經由網路媒合而提供運輸服務的業者是否應該有一個公司類別是登記為"網路媒合業"
2.多元化+計程車:Uber之所以方便,是因為進入門檻低(司機門檻低+用戶只需要下載APP)但計程車總還是計程車,在總量管制的因素下,能提升的可能有限
3.高級車要裝計程車計費表:多元化計程車希望仿效尊榮Uber的方式,提供高級的車輛、較高的收費。但,他因為還是計程車,所以要裝計費表。這很弔詭,如果我開了一台雙B,成為Uber駕駛,我只要把手機APP一開即可。但,如果要成為合法的多元化計程車,就要裝計費表。
在數位時代如此開放之下,是不是能夠請您協助讓這些法令跟上時代。摩爾定律都說了每18個月會快一倍,但我們現在的法令仍在計算輪胎的轉圈數?!GPS有誤差,但資訊系統可以修正,並且規定要以最省錢的方式給消費者即可!
4.如何解決Uber帶來的衝擊?我想就地合法可能不大可能,我提出幾個構面的想法a.在使用者付費後,透過系統直接將應繳稅金送交國庫b.乘客險:每個月強制投保(扣款由信用卡強制扣款)c.駕駛人需要有職業駕駛資格d.駕駛犯罪紀錄必須比照計程車駕駛經警察單位驗證。
是否可以由這幾個面向輔導台灣的Uber司機回歸適度的管理範疇?
這個坑很大,但我覺得 TonyQ 或者幾位應該會很樂意有人填坑才對XD

您好,感謝很具體的各項建議。前三項是交通部的業務,我會在接下來的法規修正中留意。
第四項涉及談判細節,下周五我將和 Uber 策略顧問 David Plouffe 會面(一樣會公開全程紀錄),屆時或許比較能夠評估您的建議的可行程度。

Mitch 您好,雖然 David Plouffe 和我一致肯定〈多元化計程車方案〉希望達成的節能減碳、增進公共運輸效能等價值,但您所提到的「駕駛人需要有職業駕駛資格」一事,雙方目前仍有不同的評估。
可參考最後五分鐘的 :crystal_ball: 全景錄影:https://youtu.be/U9gNT37P3hg
以及 :video_camera: 全程紀錄:https://youtu.be/LQpUx5Ob1r8

最後五分鐘的 :scroll: 逐字稿:https://sayit.archive.tw/2016-11-04-meeting-with-david-plouffe-conclusion

感謝您的回應。當天有注意到相關新聞,也知道在相關法案上仍有不同的觀點。
目前就我的了解Uber希望是 人人都可營業分享自己的車輛與時間,與大家共享
但基於法律層面,我們的法律保障了計程車業(包含駕駛人與經營者)但由於市場以及部份的因素,導致例如 新竹地區、雲林地區,白牌車比計程車車多。
但多元化計程車,目前碰到的窘境是1.缺乏財團補助2.無法路邊攬客3.司機猶豫頓時收入減少(因第二點)4.系統建置成本過高5.若以路況相關資料而言,在google map的使用上,界接API會有相關的費用。(這點就台灣的GIS、Open Data、各縣市車輛交控中心數據,是否有辦法整合成台灣的路況API?在Open Map上套疊相關資訊?)
若真的要普惠這些地區,在管理上,我認為除了金融的監理沙盒外,更應有一個由行政院層級主導的沙盒。
例如在上述地區,在供不應求的狀況下,提供白牌車業者應該遵循的法律規範及派遣平台,達成可管可控的狀態。也如余婉如、許毓仁、曾銘宗立委提案的監理沙盒,必須要在一定的時間內定期的回報成效。也達成PDCA(IPECC)的做法,先測試,不急著修法。
這是我的建議與想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