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酒修法進度

政委,您好。數位侵入生活後,很多現行法規亟需修正。針對網路賣酒的修法,在前朝政府時,該議題已在您主持的vTaiwan做過意見徵集跟諮詢會議。新政府上路後,認為網路無法識別購買者身份而喊卡,請問您的看法?該議題是否在您任內將重新研議?

感謝詢問。目前尚未收到重新研議的訊息,不過依 vTaiwan 的完整程序來說,「第零階段意見徵集」只是一個開始。
在接下來的各階段,仍會需要部會主動提出議程,並連繫社會上已經出現更多的利益關係人。此外,議程也會需要和立法委員們一起設定,才能解決問題。

我想問的是,法令上把網路賣酒跟能否區分成年區分為兩塊但實際上法源應該是不得販售菸酒予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
若已經可以確定滿20歲(例如使用本人信用卡、收件人為本人、以會員方式驗證),證明已經滿18歲?
卻還是被該法條§30 所禁止的銷售通路=>網路不得販售
這點是否可以請財政部國庫署以函釋的方式解決若經一定之身分確認方式確認購買者身分,得於網路訂購、付款。例如信用卡就可以驗證本人、電子支付可以確認是否滿20歲、記名式悠遊卡可以確定是誰,悠遊卡目前也在進行網路消費的相關準備。
這些都是可以解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