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定義為 : 線最終目的就是找到人與人 ~ 聯起這端想與那端傳答訊息的線任何的想要 . 經過這條線傳達給對方 . 有的距離遠 .有的距離近遠可能因為不是與我們生活直接感受的有關 .或所學 . 或環境近簡單說就是與我們息息相關 . 因為了解所以知道如何到達請批評指教 ~ 謝謝

內文如標題所示。

您好,這和數位、開放政府的議題比較沒有關連,恕我無法具體回應,但感謝分享您的感受。

定義太廣了, 太多可以符合, 大量使用20年的網路不就是嗎?, 發明百年的電話也可以符合, 甚至行使千百年的信件傳寄方式也可以勉強符合, 應該有更狹義的定義吧? 要加上"將傳統任何物體裝上電子裝置, 利用電子數位傳輸, 成為可以用遙控方式.blah blah blah, 神童小姐你是在引誘我這種白目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