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法vs無人機

唐委員您好

無人機的發展,堪稱為這一世代重要的科技發展歷程
而民航局最近提出來的修正法案,
卻是阻礙了整個台灣對於此產業的發展。

簡單來說,此法案制定了不合理的超高額的罰款,
及不合理的認證方式,考照制度,箝制了整個發展。

以目前美國FAA目前作法來看,規範了限飛區域,飛機起飛重量250g-25kg,只要於網站註冊登記,繳交5美金,取得註冊號碼,自行將號碼寫在飛機明顯處即可,可以一號多台使用。且目前尚無考照制度。

反觀台灣的法案,起飛重量250g以上,需要將飛機送交民航局認證,1kg以上除需認證還需要考執照。
這意思是連玩具飛機,自行組裝diy的飛機,國際間最流行的diy競速穿越機,都需民航局認證。
但目前國際間,因其多樣化的發展,皆無此認證程序,民航局自訂了獨步全球的法律,真不知要如何認證,屆時是否對外委託? 這法律的制定讓人有許多的遐想空間?

考照的制定,也是一樣,如何考照? 是否引進國外制度? 由誰辦理訓練課程? 此法案是否為利益而制定 ?

對於台灣的玩家,diy的創客們,其實大部份都支持,但是只要限定區域,國家提供一個app,告知飛行所在地能否起飛,透過網路的註冊,填寫註冊號。就可以有效管理。

如真必要有執照制度,應該如同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或者汽機車駕照的作法,成立監理站,建立題庫,網上提供模擬考題,供民眾學習,隨到隨考隨發照,簡化其程序,這樣才能透明簡單,而不是引進不成熟的國外訓練制度,讓民眾付出高額的代價才能取得,如果委外,更可能有圖利行為。

盼請您做為科技數位政委,能關心此一法案,讓此法能合情合理,合乎百姓的需求,而不是為了幾個零星事故,而其中大部分事故,還都是大陸遊客,如此阻礙了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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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關心這個議題。

目前以我收到的訊息,250g ~ 25kg 應可線上登記、自行列印貼紙,不用將實體飛機帶到民航局。

我們目前正與民航局協作中,預計將在 4 月 5 日公佈第一次會議的逐字稿到 track.pdis.tw。也歡迎先參閱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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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唐委員這樣關心這個議題

民航局於公共政策平台預告的草案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5cdac0dd-8713-4164-a208-f2a7479d1a18
與您提供的簡報內容有諸多抵觸的地方

這個法案,若以3/24簡報的架構,來訂立新法
除了不合理的罰則比酒駕甚至比民航法中飛機駕駛酒駕的罰則還高之外
相信比較能讓國人所接受。

期盼未來這個法案的實施後,
民航局可以有一個APP,來告訴操作者那邊可以使用那邊不能使用
整個註冊的程序,都可以在APP完成註冊程序
如需收費,費用也能比照FAA,開放初期免費鼓勵註冊,
正式收費能與美國同步在5美金左右

最後還是由衷感謝委員
謝謝您,有您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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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委員

您提到4/5會公布與民航局協作的逐字搞
但是至今沒看到,不知公布於何處

謝謝您

您好,網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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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委員您好

看完逐字搞真的很感嘆,一個法案的形成竟然如此草率,
民航局要偷渡法案,細節自訂?
難道要圖利某些社團嗎?

民眾最關心才是細節,如何考照,如何認證,費用如何??
徵詢了兩個最大的協會? 民航局認定的最大協會是??

民航局辦的公聽會,youtube都有影片可以看
105年5月成立的協會,會是最大的協會?
https://read01.com/jy0DJx.html
台灣航模發展幾十年了,難道都是假的?
如此就可以代表民意?

有空您可以看看民航局徵詢的協會在做的事

http://www.efly98.com/cdb_efly98/redirect.php?tid=147248&goto=lastpost

依上述內容,這個協會已經在徵種子教官,未來保障月薪3-10萬??
所以他們很有把握未來用他們的考照程序嗎??
民航局是否要用 AOPA 的考照制度來做為未來考照的規範?
中國AOPA 也代表了台灣
詳見: http://www.aopa.org.cn/about/index.html

而民航局徵詢的台灣無人機應用發展協會


這個協會的秘書長王小姐,都還是從北京來的
http://www.aopa.org.cn/com/andie_wang/

我們的考照制度,如果真的用了中國AOPA,台灣真的是中國的一部份了。

委員還請您幫忙好好看著這些官員,台灣靠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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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2017/3/21 無人機會議得 "心得"
歡迎參考 Gavin

真的 "開放透明 非常重要."
看完記錄就知道問題.
2017-03-21-交通部民航局無人機會議
https://goo.gl/Dc9MxK
處理問題
官方 認為 利用立法訂罰則.就可處理問題?

重量問題
官方主導用250g至25kg 登錄. (參考美國也要因地及環境修改呀)
問題是 上市機種 開始起飛重量低於250g(還沒修完法就被破解的概念)
民間早有提 用導航功能及攝影功能來管制建議.(沒導航及鏡頭就飛不遠)
假設像faa規定5美元…一次登錄1-5台.那 Rc航模 很多是用倉庫計 20-80台有的更多…這不是引起反彈嗎?

禁限航圖資不同調
官方和業者用的根本不一樣(官方訂自己的和現實根本不一樣)

作業申請
現狀 一年有100件 只有一百件是因為只限公務. 無法申請就"被黑飛"
http://dronelaw.in/ 公布 “GOVERNMENT & RESEARCH PURPOSES ONLY"
現狀是提前15天申請.可申請一段時間:如3個月
(一個月 全台有3000-5000件申請呢?需要多久申請時間)
修法條文是
第九十九條之十四 “重點部份” 依前項核准之公務機關或法人,從事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活動前,應逐次向民航局申請許可。
例子 農忙時,要噴藥一個月要噴80塊田…“逐次向民航局申請許可” 可能嗎?
例子 一個300km 多點拍攝…要每一個點"逐次向民航局申請許可” 可能嗎?

熱點管制 (熱區:同一時間 出現多台無人機)
現狀
特勤時間 限制合法申請不能飛行,黑飛因為抓不到 反而可飛
修法後
沒提到管制和熱區管理…問題還是一樣
無人機特點: 30秒可飛 1km 11米/s- 35米/s
沒有訂定合理的管理方式就只訂 登錄及罰則

取締
管理方式、取締sop都不完整
連無人機無線牌照概念都沒有…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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